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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:不過一兩天,音檔釋出、證人生氣,到底是誰流出這份音檔,這件事情變成了羅生門,但一定是當初錄音在場人士交託的。現在林凡因法友的臉書中,出現了證人的聲明(如下圖),看內容,他是要保留法律追訴權的,而證人的情況也著實可憐。
我猜,洩漏音檔的人,可能在摘金聯盟裡面。不知道他們洩漏之前,有沒有請教過律師,不過現在聽這份音檔,透漏名字的只有梵因師、淨明師,其他人是誰? 我們走在路上都認不出來,除非證人要告梵因師淨明師或其他人,我們才知道證人是誰,當然,這樣有沒有構成犯罪還要法官認定。
還有另外的問題是,這份音檔已錄製多久了?依刑法規定,證人提出的兩條罪責,都是告訴乃論之罪,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,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月內為之。證人要好好想想了。
總之,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,連這位證人也是。但我必須向他說個重話,很多犯罪正在持續中,是因為受害者的懦弱,如果所有的受害者聯合,一定會有人幫助你們的。為了這可憐的證人,我會把部落格上的音檔撤下,若有人對這份音檔好奇,網路上有很多逐字稿可以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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