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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要解釋一下,在我個人的心目中,福團派出的打手,已沒有資格姓"釋"。同樣的,他們的已故大家長也沒有資格冠上這樣的姓,他們愧對佛陀,更愧對眾生。即使日常是引我進門的師長,但他錯了就是錯了,我也不願意用儒家那套子為父隱去為他辯解,因為子為父隱的前提下,他們的作為是為對方,不是為了偉大的藉口而自我滿足。而我也不願意在他們的名號後面加上法師二字,這群到死都不能散的人已不如法怎堪為師? 吾不以相師為恥,而恥於稱狡詐者為師。

有些居士會認為不要隨意批評出家人以免犯戒,那麼就請這些居士拿出戒條和經典,跟大家說明一下當初制戒背景以及經典中相關記載的來龍去脈,否則請不要再說讓人誤會的話語,以訛傳訛,傳到後來變成沉默的螺旋,那時守的不是佛法戒律,而是心中恐懼,這跟提婆達多一群人持戒比佛陀更嚴苛沒有兩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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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自: 宗師家族開心談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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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0715 日宗仁波切對福智問題的開示
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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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自: 宗師家族開心談法   https://dalai2016.blogspot.tw/2017/07/blog-post_18.html

日宗仁波切指示大眾一起持咒修法,由法王親自傳授馬頭明王咒。
(請廣傳,一定要集中心力持咒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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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本來要寫有關烏金欽列多傑的法律責任問題,電腦一開,我看到昨天貼的爭議比較表。恩恩,福智的問題比大寶問題複雜許多,再仔細看看表格,我忽然覺得,是不是有甚麼東西遺漏了?

先讓我注意到的是正覺,即使他們打官司敗訴了還是在打擊藏傳佛教,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,大家都知道。他們不時嘴一嘴哪個藏傳上師,能影響的情況是有限的。所以要給藏教強力一擊,之前他們鎖定幾個年輕上師都不可行了,這次就試試看同樣是年輕的大寶,可能方法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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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,不管初發心是善還是惡,為了這兩個人已造種種惡業,他們到底是佛還是魔? 跟隨他們的,是佛子還是魔子?  跟隨他們流轉再流轉,生生世世不由自主,這樣真的好嗎?

         團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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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留言:

一個學佛的人 ,不從內心裡面好好的去降伏自己的煩惱, 反過來在整個是非上, 非得要來個追根究底, 這個事件都經過幾年了, 為何出走的法師, 現在都無影無蹤了呢 ?很簡單嗎, 說出一些天馬行空的大妄語 ,沒有人聽得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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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片出自電影山楂樹之戀的片段,這部電影敘述中共文革時代的純情男女悲哀之戀。

然而,我看到這片段確實心驚一嚇,這不就是福智內部的學習氣氛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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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6 ,新北市有個千僧托缽活動,是新北市佛誕文化節系列活動之一。托缽功德金將捐做公益,這對許多佛教團體來說是建立好形象的機會,福智僧團當然不會放過。可福智僧團他們真的是僧嗎? 受過戒嗎? 受戒了沒有破嗎?  再來溫習一下釋梵因法師臉書的回覆留言。也可搭配性融法師的萬言書做比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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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蛙兒   於 2018/04/29 20:10  

我自己是裡面的學生,我覺得有很多部分是你誤會了,園區的老師有誰我們學生都很熟,絕對沒有什麼"大洗清" 有些老師不能繼續教我們是因為家庭因素,要照顧媽媽等等,並不像文章裡說的那樣被趕走。老師之間也沒有分什麼等級,有很多老師是退休後才來的,沒有住在學校的老師是因為他們在外面自己有買房子,我們宿舍的空間絕對不會不夠老師們住啊!園區還是有很多退休的老師,我們有退居會,根本不是趕走,我身為一個學生聽到您這樣說我的老師我真的覺得很難過,學校一定有做不好的地方,這也是我們期待改善的,我希望這篇寫報導的人可以不要這樣詆毀我的學校,我曾經在那邊成長,即便有時痛苦有時流淚想家,但學校老師跟同學帶給我的快樂遠遠比那些痛苦困難還多。報導的真實性還是需要的,裡面有許多文句是沒有根據性的,希望版主改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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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: 法師說這個是合意性交,其實可根據受害人自訴,用刑法228條去告,但是要證據,或有多位受害人出面提告。取得證據不合法,也是不能當作證據的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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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反對金女士、反對福智作法,並不是梵因法師、摘金聯盟出現才有的事情,而是在更早之前就有一群法友這麼默默努力了。

而這群法友為何有這樣的起心動念,或許是為佛門清淨,或者有其他原因,相信他們都是從心中產生疑惑,並想解決這疑惑開始的。這樣的法友,我覺得目前身在福智的也不少。產生疑惑有很多原因,比如說傳承、學佛方式、募款、事業取向等等,有些人觀察過後,就確信了,有些人則游移不定,有些人根本不相信,有些人嘴上說不信,卻會到處私下問流言是否為真,但這些事項上的疑惑都可以隨證據出現而證明。不過無論如何,我們這些凡夫,不管是從哪裡聽來或看來的,最難把持的,就是自己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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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檔事件不知延燒至何時,但,無論誰做對做錯,在討論對被害者的憐憫、討論行為正確與否的同時,我們也應該思考音檔中的行為,有無荒誕之處。

如果音檔敘述是真實事件,目前已知被害者受侵時,其在僧團的身分為馬可,事件發生當時的實際年齡尚未可知。所以,在責任歸屬上面,可能提出討論的法條為刑法第 228 條 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(對於因親屬、監護、教養、教育、訓練、救濟、醫療、公務、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、扶助、照護之人,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者,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)提出228條,是因為加害者為受害者原本最信任的老師,最崇拜並最奉若如佛的對象,但受害者目前要提出此條告訴,可能為時已晚,就算有其他的現在進行式,也可能告不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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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:音檔中的角色:梵因師、淨明師、證人、兩名某人。 老實說,我不太滿意這份證人的音檔。如果這位證人願意說出口,至少,可以藉由梵因法師的臉書開直播,不一定要看到證人的臉,但是有一個證人願意現身說法,就可能會有越來越多證人出來說明。 現在釋出的這份音檔,只有讓人家攻擊的藉口而已。想必福團現正在擬聲明,要大家不要聽不要看,還說要保留法律追訴權,BALABALA;親近X知識寫手又在絞盡腦汁怎麼反擊回去,各種口水戰又要開始了嗎?    甚麼時候才有個一擊必中的局面出現?  可以確定的是,只有尋找心理慰藉或人際關係又不想學好佛法的人,去福團就對了!

音檔撤下,原因請見下一篇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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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: 唯一不同的是,許多人的法身慧命也一起賠進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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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年前看到這段影片,只是以為達賴喇嘛單純回答有沒有認同金女士,沒想到隨著越來越多證據出現,才了解喇嘛的回答中,隱藏很重要的訊息,即: 他沒有認同金女士,對於日常對金女士的所作所為,也不是格魯甚至佛教的教義。因此可以說,達賴喇嘛很含蓄地告知大眾:這個團體在亂搞。(可搭配文章:提公、明公、大力,都跑出來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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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自: 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8bkuu-s6HmY 法友吳總幹事著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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